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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以房养老骗局:究竟是谁在主动为骗子“神助攻”
佳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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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8-1 20:28  资料  个人空间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以房养老骗局:究竟是谁在主动为骗子“神助攻”

  在这些骗局中,有些老人唯一的房产,在主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给他人;有的住了多年的房子被人强行清出;有的则莫名其妙背负巨额贷款……原本用来安享晚年的房子,一夜间遭遇“房诈”,被人“偷走”,或让老人官司缠身。


          可怕的是,这些老人要想讨回房子并不容易,因为其房产抵押和处置不仅签了合同,还有委托协议书,并经过公证,有的还办了产权过户。就是说,房产处置走了正规的法律程序,手续齐全,是合法的。正因如此,最初有些受害人的子女报警后,警方一看相关合同文件等,还以为是普通的经济纠纷而不予受理。[url=http://www.bjsilkfoot.com/]http://www.bjsilkfoot.com/[/url]


          其实,这类骗局并无多少新意,只是打着“以房养老”的幌子,但与保险公司的这项业务并无任何关连。骗案脚本也是老套路:熟人介绍,高额回报利诱,再哄骗老人们签下以房抵押贷款合同等。合同均事先备好,权责等对当事人极为不利。但老人们大多没看合同内容,就稀里糊涂签了字(事后也看不到合同)。随后又经正规的公证,变为合法法律文件。结果,骗子口头承诺的高额回报没见到,但老人的房子却没了。


          对受骗老人们来说,可悲的是他们以为签了正式合同,又经过公证,一切都是“合法手续”,内心还以为多了份保障。被骗不仅浑然不知,还主动为骗子提供便利。


          在整个作案链条上,最让人不解的是诸如公证、房产证过户等公权部门。一些明明有悖常理常情的手续竟然一路过关,诸如有些受害者的房子以低于市价一半的价格转让,有的甚至几百万元的房子竟以1000元网签,作为公权机关的某些工作人员,其职业操守和责任意识荡然无存。再如公证,那么多的法律文书,对老人意味着什么,其责权利将受到何种影响,凡此种种,居然是老人们一无所知便公证过关了,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难道就如此儿戏?


          尽管相关公证人员受到吊销资格的处分,公证机关也受到罚款处理,但其中仍有太多的未尽之问。尤其是,某些公权机关的工作人员,在这些骗局中,到底扮演着何种角色?是寻常的玩忽职守,还是与骗子串通合谋?退一万步,即使确属失职渎职,但给当事老人造成如此大的损失,相关人员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?这些问题,显然都不可回避。


          无论如何,在骗子设置的“以房养老”骗局中,相关权力机关的角色极不光彩,其所作所为,对连环骗局的演绎及成功,无疑起到了关键性支撑,这基本上已与骗子盟军无异。而且,他们的这些作为,又为老人们的上当受骗推波助澜,无形中诱导老人们一步步走向深渊。


          在法律制度日益完善的今天,各式骗局仍不断上演,许多人论及此事,往往怪责当事人的无知、不懂法和防范意识太差,但当肩负“守门员”职责的权力机关都在为骗子大开方便之门时,我们又怎好去苛责那些单纯而又无甚防备能力的普通人呢?“以房养老”的骗局显示,骗子从一开始就盯上了法律文书环节,用“合法文书”连环佐证通关,这说明法律文件正成为某些骗子行骗的“红马甲”,当此时,作为执法部门及公权机关又岂能掉以轻心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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